批发涂料需要缴纳消费税吗多少-烟台延三涂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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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涂料可能需要缴纳消费税。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4%的税率缴纳消费税,符合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可以免征;

法律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第二条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法律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引用法规《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不用缴纳消费税的,消费税属价内税,成品油消费税在生产环节由生产企业缴纳,就是说购进的成品油的成本里面已经包含了消费税,并不需要另外记账和缴纳,也没有消费税发票;

消费税与增值税是不同的,增值税是属于价外税,不计入成本。

消费税(Consumptiontax/Excise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

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

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红酒的消费税征税环节为生产环节,因此在红酒零售环节,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1、购买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这些需要交纳消费税。

2、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在购买的时候已经交了需要缴纳消费税的1、一般规定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纳税环节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3、进口应税消费品纳税环节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95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

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这次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以下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267号)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税宇[94]95号)的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金银首饰的范围:《通知》第一条所称“金银首饰的范围”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

”根据上述规定,18k金首饰应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镀金首饰应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

根据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